滕州英华高级中学

德育园地国旗下演讲

《抵制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

发布时间:2025-11-17 15:39 栏目:国旗下演讲 发布单位:滕州英华高级中学 点击量:284 【公开】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学校是培养人才、塑造品格的地方。我们总认为校园欺凌离我们很远,但欺凌远比我们想象的频繁、普遍。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章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应当负刑事责任。

“每个有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其行为都是一步步恶化的,往往都是初期有一些不良行为,比如抽烟、喝酒、逃学旷课……”但这个过程相关责任主体往往关注不到。青少年处于成长的关键阶段,校园欺凌不仅会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还会带来难以治愈的心理创伤和精神创伤。我们该如何防范校园欺凌呢?

      第一,回头是岸,做内心丰盈的人。若你是施暴者,请立刻停止攻击。通过肢体动作去恐吓、伤害他人、抢夺或勒索财物等是肢体欺凌;通过骚扰、辱骂性语言当面或背后羞辱、起外号等是言语欺凌;故意离间破坏同学之间的关系,散播谣言、孤立排挤、暴露他人隐私等是社交欺凌。校园欺凌不仅违反校规校纪,也是违法甚至犯罪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刑法》、《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都有惩戒校园欺凌者的相关法律条文。请做一个内心丰盈的人,靠人格魅力征服大家,而非暴力压倒。真正的强大是来自于尊重他人、理解他人、帮助他人,用更多的亲社会行为关爱他人。

二、勇敢面对,做懂得求救的人。保持镇定。向老师同学呼救求助,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的注意。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试着通过警示性的语言击退对方,或者通过有策略的谈话和借助环境来使自己摆脱困境,但是不要去激怒对方。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不管遭遇了怎样的欺凌,都要告诉老师及家长,不要自己默默承受,避免自己独自承受身体上和心理上的创伤,请相信老师和家长定会迅速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来关注你、帮助你,同时也会严格保护你的隐私。你并不孤单,你的背后有校规、也有法律的保护。

三、灵活应变,做见义勇为的人。你是旁观者,请不要保持沉默。“今日我若冷眼旁观,他日祸临己身,则无人为我摇旗呐喊!”所以,当我们发现校园欺凌时,绝不能冷眼旁观、保持沉默,甚至助纣为虐。要始终相信,帮助他人就是帮助以后的自己。如果现场情况不允许施加援助,也请你尽快向老师反映情况。千万不能围观、起哄、嘲笑受害者,请唤醒根植于内心的勇气与机智,为受害者建起安全屏障。

同学们,明善恶方能伸正义,知荣辱才可净心灵。让我们携起手来,不做欺凌者、旁观者,避免成为受害者,主动保护受害者,全面践行“070勇敢者行动”,共同抵制校园欺凌,安全在我心,文明伴我行,让我们携手建设和谐平安校园。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

 



   
主办单位: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鲁ICP备05024170号-1
技术运营支持:山东天喻爱书人现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1166-112     服务邮箱:service@asredu.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632-5501722     举报邮箱:tzdjz@163.com
学校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山东省滕州市东沙河街道呈祥大道滕州英华高级中学     联系电话:0632-5050078     联系邮箱:1147398310@qq.com